2024-04-02 17:47:11
集团各部室、权属公司:
清明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进一步正风肃纪、严明纪律,严防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营造风清气正、廉洁过节的氛围,现就节日期间廉洁提醒如下:
一、严禁违规收送红包、烟酒、消费卡券、土特产等礼品礼金。
二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福利、奖金、实物等。
三、严禁公款旅游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四、严禁公款吃喝、超标准接待、搞隐蔽聚会、不吃公款吃老板、铺张浪费等行为。
五、严禁违反“禁酒令”要求,搞饮酒接待以及单位之间相互宴请等接待。
六、严禁搞团团伙伙、饭局社交、“酒场文化”“圈子文化”“码头文化”等歪风邪气。
七、严禁使用公款及所管辖的各类资源接待亲朋好友踏青、旅游、提供餐饮、住宿安排等。
八、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、吃喝玩乐等活动。
九、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,严禁祭扫讲排场、比阔气,搞低俗奢华祭拜,严防火灾,保护生态。
十、严禁酒驾、醉驾、打架滋事闹事等行为,坚守法律底线。
各部门、权属公司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廉洁从业、文明过节的相关规定,加强对分管人员的教育、管理、监督和提醒。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带头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坚决抵制不良风气,做安全、廉洁、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和践行者。
中共潍坊市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
2024年4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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